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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规模纳税人税务账务处理

请问老师,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时记入“应交税费--应交增值税”的税额,因月销售没超十万所以可以免征增值税,那么免征的增值税属于财政补助吗?可以做如下分录吗? 借:应交税费_应交增值税 贷:营业外支出_财政补助 如果这样做不对那么应该怎么做正确的分录呢?
提问者: 用户dgz9uga5 | 472次浏览 | 2019-03-27 09:59

已有1条回答

用户XB0PtqdL
回答数:0
2019-03-27 10:19

您好! 不属于政府补助,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的其他明细。 回答仅供参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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